第一部分 研究方向
一、分子基能源材料
二、低碳能源催化材料
三、高效化学电源
第二部分 实施细则
根据《先进能源材料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》制定以下实施细则。
一、 总则
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、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、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,实行“开放、流动、联合、竞争”的运行机制,认真贯彻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和传承创新相结合的方针。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》,实验室严格按照制定的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、经费与财务管理制度、科研论文和国家重大项目申请奖励制度、对外开放细则、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卫生制度等管理制度运行。
实验室以国家能源重大需求为牵引,围绕国家双碳战略目标,以能源-材料-化学-环境-经济等多学科的交叉重大问题为抓手,以创造新物质和追求原子经济性为推动,开展高效、清洁、低成本与长寿命转化与储存的创新科学研究与开发,发展材料合成新方法、新理论与新机制、促进成果应用转化,为实现2030年“碳达峰”和2060年“碳中和”做出贡献。
二、 开放对象
本实验室将采取多种形式接纳校外科学工作者参与本室工作。
1、国内外高校、科研院所科研人员(不包含博后)均可在计划指南范围内提出课题申请,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批准,可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。本单位人员及承担过开放基金的科研人员不能申报。同时为加强合作交流,承担人员需与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建立合作关系,合作成果将作为项目结题依据。
2、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室进行短期研究、测试或进修人员,经申请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,可在规定时间到实验室工作。
三、 开放基金申请程序
1、申请者填写《开放基金申请书》,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电子版(word版盖章扫描pdf版)发送至邮箱lihaixia@nankai.edu.cn。申请书需经申请者所在院级及以上单位同意并盖章。
2、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(副教授、副研究员及以上)可直接申请,其他科技人员申请需提供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推荐信。
3、《申请书》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,根据择优资助原则,确定资助项目和基金额度,之后重点实验室会将评审后的申请书回寄。
4、开放基金资助的期限为2年,资助金额为2-5万元不等。
5、未获批准的《申请书》一般不再退回,请申请者自留底稿。
四、开放基金使用与管理
1、申请者接到开放基金资助课题批准通知,即可开展项目研究,初期将支持获批基金的40%。基金的另60%金额用于后续科研费用、文献出版、专利申请、学术交流等。
2、实验室开放资助基金的开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(1)资助课题开展所需的科研费用(包括实验耗材费、测试加工费、计算机时费、论文版面费、专利申请费等)。
(2)学术活动费(包括天津往返交通费、住宿费等)。
五、科研工作及研究成果的管理与评价
1、凡由实验室基金资助的课题,结题时要向重点实验室提交如下材料:
(1) 《结题报告》。
(2) 科研成果(署名重点实验室的论文、专著等)的电子版。
2、定期组织开放基金工作总结及学术交流会,重点实验室将对各课题的研究工作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继续资助。
3、重点实验室定期检查课题进展及执行情况,发现无法完成计划或实验方案有问题时,可根据情况暂时中止、调整或取消基金资助。
南开大学先进能源材料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2022年4月